2012年5月,西和县被财政部、环保部列为全国20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示范区之一。为全面贯彻《甘肃省环保厅关于做好2012年重金属污染防治示范区域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环规发[2012]8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国家重金属重点防控示范区西和县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充分发挥专项治理资金效益,西和县县政府委托规划所编制《全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示范区域西和县示范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2012年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2013年1月10日至12日厅规财处、污防处组织有关专家于对《2012年度西和县重金属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 13个重点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我所对纳入国家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了部分调整,《实施方案》上报厅务会审查,于3月20日取得批复并上报环保部备案。
《实施方案》系统总结分析了西和县重金属污染防治现状、问题和面临形势,提出“十二五”时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主要任务,
